12月22日上午,长春市发改委组织召开“长春市空调公共汽电车票价调整听证会”。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25名,实际参会25名。参会代表认真准备,积极参会,在听证会上,都能够本着对长春市公交行业发展负责的精神,结合长春市公交行业的实际情况,根据自己的乘车体验和感受,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听证会代表全部同意我市空调公共汽电车票价调整方案。对票价调整后在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完善公共交通服务功能、改善乘车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希望长春市公交行业进一步提升运营服务水平,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公交出行服务,提高市民乘坐公交出行的满意度。

  长春市公交车票价已执行近20年

  据悉,《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明确指出“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和交通供求状况,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根据服务质量、运输距离以及各种公共交通换乘方式等因素,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价格体系,增强公共交通的吸引力”。

  目前,公交车实行差异化票价也是国内大中城市的普遍做法。随着新能源公交车普及率不断提高,国内大中城市公交车除个别城市外,都已实行了差异化的票价制度,普通公交车票价1元,空调公交车票价2元。

  而票价调整有利于改善公交服务质量。长春市公交车票价已执行近20年,低票价与日益攀升的高成本背离,收支倒挂,企业经营亏损状况逐年恶化,严重影响行业可持续发展。通过票价调整,企业收入增加,可增强企业对车辆和设施的投入力度,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