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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有偿做家务” 存在潜在风险

来源:江城日报 2014-03-18 17:00:06

  让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既可以培养孩子的劳动观念,也可以锻炼他们的自立意识和动手能力,其好处自不待言。有许多家长愿意效仿国外流行的“有偿家务”方式,以此提高孩子对家务劳动的参与热情。

  应该说,一些家长热衷于“有偿家务”的家教方式,其支撑理由主要缘于这样一种认识:家长终归是要给孩子零花钱的,通过“有偿家务”的方式支出,既可让孩子懂得“劳有所得”的道理,又可借机对孩子进行理财方面的教育,可谓一举两得。这种观点不无道理,但从孩子良好品格培养的方面看,却忽视了“有偿家务”的负面影响和潜在风险。

  首先,“有偿家务”异化了零花钱的抚育性质。作为监护人,家长为孩子的付出是义务、责任,更是无私亲情。所有学习用品的提供及零花钱的给予,都是“抚育”亲情的体现,孩子对父母这种舐犊之情应该拥有心存感激的基本认知。而通过“有偿家务”获取的零花钱,却被异化为劳动所得的“薪酬”,尽管花起来显得“理直气壮”,但心安理得之余的感恩淡化却不言而喻。

  “有偿家务”还扭曲了“无偿家务”的本来面目。家务有别于社会活动中的一般性“劳务”,更多的是具有彼此体谅、无私奉献的无偿性质,很难界定分内分外的职责归属。

  让孩子的劳动成为“有偿”,父母的劳动保持“免费”,既是对父母辛苦劳作的不公平,也无助于对孩子作为一名家庭成员应该具有的奉献与担当角色的培养。在孩子普遍缺乏爱心付出、合作共事背景下,“有偿家务”无疑强化孩子的自私理念。而由等价交换导致“老板”与“打工”的地位异化,更让温馨亲情变得冷漠无味。

  此外,“有偿家务”强化了“金钱至上”的功利思维。“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是幼儿园教给孩子的自立启蒙,帮父母做家务也常常是学校布置的家庭作业,“有偿家务”的家教方式,明显背离了这种旨在对孩子品格培养的教育初衷。孩子从事家务需要“驱动力”,但这种动力应该建立在对孩子独立行事与体谅别人的引导与鼓励,比如表扬与夸赞,即便需要物质刺激,也应该是阶段性奖励的“好孩子”奖金,而不是一事一议的家务“工资”。

  “学好千日不足,学坏一日有余”。孩子好品德、优素质的形成需要点滴正能量的日积月累,而沾染不良嗜好则往往易如反掌。家庭教育应该立足于正面与长远,尽可能规避负面印记。从孩子个人品格培养的长远目标看,家长们应该慎用让孩子“有偿做家务”的家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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