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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边州扶持旅游业龙头旅行社发展的建议

来源:延边日报 2013-03-29 13:29:08

  州内的旅行社目前为止绝大部分是民营经济性质,所以建议制定如下扶持政策:

  设立一定规模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非公有制企业所需流动资金的贷款贴息、投资贷款贴息、自主开发新市场补助,及其它政府鼓励的旅游事项。

  降低税费负担,全面落实西部大开发15%企业所得税和少数民族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产业政策,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并可叠加执行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积极以政府渠道与周边重要景区或旅游重点行政区协调,为延边的民营旅游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支持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经审批的公务考察、来访接待、举办会议和展览等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民营旅行社公平投标安排交通、食宿、会务等事项。

  设立会展业专项促进资金,每年在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规模资金作为会展业专项资金,用于引进全国性、国际性大型会展活动的奖励性支出和申办工作的正常经费开支。对国际性强、规模大、效益好、有市场潜力的国际国内品牌会展项目进行扶持,对优秀会展企业进行表彰奖励,让民营企业与公有制企业在同样的标准下拥有获得表彰的机会。

  设立奖励基金,鼓励旅行社上规模、强素质,对被新评为全国百强的国际国内旅行社、省十强、市十佳的旅行社进行奖励。向为延边旅游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旅行社企业提供重奖,不但能激发旅行社企业的积极性,而且还能扶持真正有思想、有能力、有系统的旅行社企业走向强大。

  鼓励旅行社包机包列进延边,对于包机包列进延边并有过夜及参观延边两个及两个以上景点的旅游企业进行奖励。而对于在客源地能够以“歌舞之乡延边”号旅游列车或者旅游包机各义宣传,并且在全程以“歌舞之乡延边”号进行服务的旅行社实行重奖。

  发展智慧旅游,对发展在线旅游,无线手机宣传并在线销售的智慧型旅游企业进行奖励,鼓励智慧型旅游企业的发展。

  打造全社会办旅游宣传旅游的氛围,这方面山东做得最好,“好客山东”是山东省全省各行业的品牌,在所有山东省的政府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全部都印有统一设计、统一形象的旅游宣传品牌,同时向全社会发出倡议:社会各界均建议使用有“好客山东”标识的名片。我们延边是否可以借鉴。

  建立延边的龙头旅行社集团企业。政府主导,出台相关的引导政策,引导企业进行以重组,并购,融资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为引进大型旅游建设项目,落实国家,政府的项目,自主开发建设旅游项目,带动延边地区旅游项目的大发展做好准备。

  民营旅游企业的发展与公有制经济一样都是延边的重要经济力量,能够为延边经济建设贡献力量,为美丽延边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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