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6日,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会议指出,我省已全面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我省实行了20多年的中小学职称制度将进行改革,中小学教师将有机会评正高级职称,全省30万中小学教师将受益于此次改革。
此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涉及全省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室、电化教育和其他教育机构中已核定编制的在编在岗和未核定编制的在岗从事教育教学的工作人员。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教师将参照此次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执行。
这次改革,我省将原来中学、小学分设的教师职称合二为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体系,在职称等级上,统一设置为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5个等级,解决了优秀中小学教师评聘正高级职称的问题。
此外,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将淡化学历和论文发表情况,注重教师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工作经历以及在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任教经历,突出教学能力和水平,并从教书育人、教学业务、教研水平和任职资历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评审规定。(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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