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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安局交警两天查处酒后驾车57人

来源: 长春晚报 2014-09-09 14:17:28

  (长春晚报记者 李贺) 中秋假期不少市民安排出游或与亲朋好友聚餐,为了确保出行安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中秋假期将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作为查处重点,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查处行动。9月8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9月6日、7日共有57人因酒后驾车被查处。

  在6日、7日深夜至凌晨时段,各城区交警大队及交警支队机关各处室按照夜勤工作要求,结合辖区情况采取定点盘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在中秋假期的行动中,全市共查处酒后驾车57人,其中饮酒驾车53人、醉酒驾车4人。”执勤民警说。

  对于有饮酒驾车违法行为的驾驶员,交警部门将对其处以1000元至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满12分并暂扣6个月。“如果要恢复驾驶证正常状态,需要参加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培训,并参加科目一考试,通过后才能重新获得12分;醉酒驾车者则构成危险驾驶罪,将被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考驾驶证。由于触犯了刑法,要被处以拘役1个月至6个月,还会并处罚金。”交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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