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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交警严管校车 全力打造"平安校园"

来源: 城市晚报 2014-08-21 10:26:50
抚松交警与校车司机签订责任书。抚松交警与校车司机签订责任书。

  城市晚报白山讯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校车排查整治,全力维护学校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安全出行,抚松县交警大队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开展安全检查  消除安全隐患

  抚松县交警大队联合教育部门对辖区内所有校车及驾驶员逐一见面、登记,完善登记台账,实行户籍化管理,并落实学校对校车交通安全的主体责任,制定和完善车辆 定期维修保养和驾驶人安全行车制度,坚决取缔黑车、报废车、农用车、拖拉机等车辆非法接送学生,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为学生提供安全条件

  抚松县交警大队民警对辖区学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标线施划、标志安装,组织专人对学校、幼儿园等周边道路环境进行摸排,对在中小学校门口没有设立“前方 有学生出入、车辆缓行”等道路交通警示标志的,及时增设,并施划人行横道标线。同时,与学校协商,对校园两侧各200米范围的道路内的停车进行规范化管 理,有停车条件的施划临时停车位,无停车条件的则设立禁停标志,并落实专人维护交通秩序。

  整治周边交通秩序 采取护学措施

  抚松县交警大队整合警力,加强对学校周边交通复杂、易阻、易引发交通事故路段的交通疏导和管控;严查严处校园门前和周边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 行及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所有校车司机进行集中培训和安全教育,告诫校车司机严禁超员、严禁超速、严禁乱停乱放、严禁酒后驾驶、严禁随意上 下学生、严禁车辆安全设施不全。同时在中小学幼儿园校门前设置护学岗,在学生上下学时段,主动采取护送措施,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层层签订责任书 逐级明确责任

  交警大队与教育部门、与每个学校、每名教师、每辆校车车主、驾驶员逐一签订责任书,逐级明确责任,确保学校负责人、教师、学生、校车驾驶员对交通安全教育和 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到位,保证学生做到不乘坐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超员的中巴车和带病车辆上学放学;对面包车违法载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并 与车辆驾驶员签订责任状和保证书,对再次发现交通违法的,严格按上限处罚。

  (张传红 记者 洪峰/报道 张传红/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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