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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推进科技创新 支持城市转型升级

来源: 吉林日报 2014-07-08 08:46:41

  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围绕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市场公平竞争、金融创新等方面探索实施了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系统梳理了全市行政审批项目,整体减放比例达到74%;全面启动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确定了减放投资审批和生活经营活动事项等十个方面的改革;按照中央和省部署,有序实施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

  启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以来,长春深入落实中央和省部署,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改革,从老百姓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深化改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7月2日,长春市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和第一次专题会议,分解2014年工作任务,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长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高广滨主持会议并讲话,长春市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姜治莹出席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全体成员,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各专项小组有关成员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高广滨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敢于担当、积极有为的态度推进改革。按照省委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确定的17项改革任务,聚焦、聚神、聚力抓好落实。聚焦就是对准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把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的改革举措往前排;聚神就是增强勇气和胆识,把改革思路变成具体措施,善作善成、有条不紊地一项一项落实好;聚力就是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正确引导舆论,凝聚各方共识,统筹抓好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等各项重点改革。

  改革的鼓点催人奋进,良好的开局砥砺人心。

  尤其是在科技创新领域,长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作为全市17项重点改革内容之一加以推进。

  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高广滨要求,要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积极构建富有长春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重点支持100个重点攻关课题和100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让更多的首创科研产品在长春落地;培育100户科技创新型“小巨人”企业,不断提高“小巨人”企业的竞争力;搭建一批创新平台,发挥孵化器的重要作用,促进科技创新主体集群集聚发展;建立、完善“政产学研用金介”协同创新机制,构建创新驱动联盟,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建设创新人才队伍,落实已有政策,研究新的政策,打造科技创新的“人才高地”。市长姜治莹,副市长肖万民多次强调科技创新是推动城市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副市长白绪贵亲自带领科技局谋划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试点方案,组织实施“三百”工程。

  以改革创新的举措推动科技工作,全市立足围绕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项目链,突出着力推进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着力培育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着力搭建科技创新平台、着力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着力引进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股权投入、贷款贴息为科技经费主要支持方式,拉动全社会共同加大科技投入,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

  去年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26亿元,同比增长24.7%,占全省的75%。今年上半年又实现增长11%;发明专利申请量3397件,占全部申请量的47.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20个百分点;目前,长春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已达187户,占全省的60%,1年内增加34户;产值超1亿元(1—3亿元以内)的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达到48户,1年内增加15户。产值5000万左右的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达到72户,1年间新增25户;新增科技企业孵化器面积50万平方米,增长71%。新增国家级科技孵化器3个,总数达到9个;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35%,比去年提高6个百分点。

  构建富有长春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

  建立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是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重要基础。

  长春市围绕城市产业特点,充分利用科教优势,谋划建立富有长春特色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建设长春市“政产学研用金介”协同创新云平台,长东北科技创新中心、吉林长春集成创新综合体两大载体,企业研发中心、行业中试与检测中心、公共科技服务中心三类中心,汽车产业、轨道交通装备产业、绿色食品产业、光电信息产业、生物产业、医药健康产业、新材料产业、电子商务产业协同创新基地八大协同创新基地。通过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全面提高企业、产业和区域创新能力。

  推动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长春坚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项目链,以技术链延长产业链,通过实施100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00个科技攻关项目和培育100个科技创新型小巨人企业“三百工程”,引导企业、高校院所突破关键技术,支持重大科技成果就地转化,重点推进“三个转化”。

  推动产业需求向科技攻关转化。支持吉林大学等高校院所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比如,以吉林大学为依托建设生物制药中试中心,以中科院长春分院为依托建设中科院长春技术转移中心等。

  推动科技攻关成果向中试成果转化。目前,长春市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3个,国家级资质检测机构实验室31个,还将配合省里再建一批中试中心。

  推动中试成果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产业化。长春设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承接高校院所产业化发展前景较好的科研成果经过中试就地转化。支持企业以委托、合作、购买等方式取得在长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且在本地转化。

  突出抓好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发展

  发展和培育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是为长春市未来经济发展积蓄能量、创造希望。

  长春突出发展100个产值在1亿元以上的科技创新小巨人“希望之星”企业。希达电子、科英激光、吉林广通、新产业光电、长春希迈、北方化工灌装设备、高祥管道、荣德光学等企业,员工均在100—200人左右,产值在1亿元左右,利税在3000万元左右,科研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重在50%左右。面对企业产能不足,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现有厂房、设备限制发展等问题,长春市科技局会同开发区搞好服务,鼓励企业进园区发展,形成产业集群,给予土地、政策、基础设施方面的支持,支持小巨人企业成长壮大。

  通过“引进来、走出去、搞合作”的方式,集中培育500个产值在3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创新小巨人“潜力之星”企业。长春市科技局组建了长春产学研促进会和长春国际技术转移战略联盟,组织了东博会长春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会和长吉图中韩国际技术转移大会,派出或参加10多个团组赴境外、域外开展科技招商,取得了一批合作成果。包括科英激光公司与安徽光机所合作项目,修正药业与上海药物研究所合作项目、凤凰惠邦公司与科大讯飞公司语音识别技术合作项目,香港东源有限公司与长春迈灵生物工程公司合作项目、韩国茵德克斯公司与吉林奥来德公司合作项目等。还与北京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长在会谈中达成一致意向,预计明年将在长春市举办中国“中小企业节”活动,推动全市小巨人企业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的知名企业对接合作。

  着力打造科技创新平台

  长春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支持现有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联合高校院所、开发区新建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预计今年新增孵化面积60万平方米。

  建设科技金融平台,打造四个全省第一,即第一家综合性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第一家科技支行;第一家科技信用担保公司;第一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由长春市科技局、长春高新区管委会、吉林省捷诚投资有限公司共建的长春科技金融中心将于7月投入运行,该中心为吉林省第一家设立的综合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中心将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技风险投资、科技银行、科技小额贷款、科技担保、科技租赁、科技保险、知识产权服务、科技金融咨询服务、科技投资管理等一条龙综合化科技金融服务。目前,吉林省第一家科技银行——长春农商行科技支行已经入驻中心大楼,对于初创期的科技企业,由科技银行提供最高达到100万元的无抵押贷款。市科技发展中心出资500万元,和高新区共同成立了吉林省第一家科技信用担保公司,为科技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对于成长期的企业,市科技发展中心给予股权投入;对于小巨人企业,实行贷款贴息和后补助。今年3月成立并入驻长春科技金融中心的吉林省第一家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滚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小额贷款5000万元,实现赢利91万元。净月高新区依托清华科技金融产业园,正积极打造集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高度融合的科技产业孵化园。

  组建吉林长春技术产权交易中心。由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长春市科技发展中心,以股份制形式共同组建吉林长春技术产权交易中心,10月有望启动运行。北京中关村技术交易所确定在长春设立区域分中心,开展技术合同登记认证、科技成果登记托管、技术产权交易等服务,使其成为面向全国的开放性技术产权中心。

  建设公共技术服务中心。依托开发区和特色产业园区,联合高校院所、骨干企业,建立公共研发中心。支持共建行业中试与检测中心。

  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建立自己的技术中心,对于新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奖励。

  建立协同创新机制

  长春市已建立起“政产学研用金介”等七个要素协同创新的新机制,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实现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高校院所支撑、用户提出需求、金融支持、中介服务七位一体、协同创新。

  突出建立“三大协同创新机制”。建立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舟桥”机制。在科技攻关阶段,推动企业介入高校院所早期研发活动;在中试阶段,支持企业不愿接盘、有产业化前景的科研成果经过中试就地转化;在实现产业化阶段,通过科技成果托管、挂牌交易、拍卖等多种方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立科技人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评价与激励机制。协同在长高校院所推进科技人员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合理流动、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扶持等机制,激发高校院所科技人才的潜力和活力。建立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市场化机制。建立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体系、科技资源开放运行模式和利益分配机制,以及开放共享服务绩效考评机制,加快推动科技资源面向社会开放,提高科技资源利用率。

  加强科技人才培养与引进

  长春大力推动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工作,努力实现引进一个人才、形成一个企业、带动一个产业。

  通过搭建平台培养科技人才。市级科技项目申报建立了重要指标,明确规定在项目研发团队中,教授、博士生和研究生要分别占一定的比例,使年轻的科技人才尽快成长,支持科技人才领办创办企业。

  通过政策吸引科技人才。实施“高端人才创新创业计划”、“长白彗谷”计划等,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从俄罗斯、德国等引进了一批人才,在光电子与激光技术、新材料、先进机械制造等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全市还将结合产业发展需要,从白俄罗斯、乌克兰、以色列、芬兰等国家引进人才。

  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目前,长春正着手推进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实施了《关于推进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流程改革的暂行办法》,进一步打造“阳光科技”。改革后的管理流程包括项目受理(实行网上系统申报)——形式审查(局内各业务处室审查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指南资格条件要求)——内容初审(实行异地专家网络评审)——评估答辩(实行背对背视频答辩评审制度)——考察(实地考察)——立项(成立市科技计划评审委员会,由市领导主持、相关部门及专家共同审核)——跟踪服务(经常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帮助解决问题,保证项目落实到位),各流程的评审都邀请纪检部门参加,评审结果全部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努力推进科技项目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长春市还将按照密切关注国家科技创新方面的新举措,借鉴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和合芜蚌试验区的经验,着力研究探索新的科技创新激励政策。

  进一步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支持职务发明人技术入股,实行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于长春市企业兼并收购符合条件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收购签约金额10%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做好服务,大幅度提高全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质量。推进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对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给予特殊政策支持,对于发展潜力巨大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搬迁入园给予特殊政策支持,鼓励支持文化类、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申报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鼓励企业进入“新三板”融资,力争有一大批科技小巨人企业进入“新三板”交易,支持不具备进入“新三板”的企业在“新四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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