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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专项打击非法取水用水

来源:吉林日报 2014-03-26 09:14:46

  本报3月25日讯(记者孟凡明)从现在至6月20日,长春市将在城区范围内开展百日打击非法取水和不合理用水专项行动,坚持依法治水管水,依法规范水事行为,对城区非法取水和不合理用水等行为,有情况必到、有问题必查、核查必彻底。这是今天记者在长春市召开的有关会议上了解到的。

  行动期间,长春将严厉打击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私接供水管网、窃取自来水等行为。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违规开采地下水的取水井,坚决予以取缔。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外非法开采地下水的,对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纳入正常管理;对不符合条件或拒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予以罚款、强行关闭等处罚。对洗浴、洗车等行业的双水源用户,限期停止使用地下水,用水户需在限期内到水务集团办理自来水入户工程手续,改为单一使用自来水。规范向洗浴或其他行业销售热水等改变用水性质的行为,并按实际用水性质追缴水费。对在居民区使用自来水作为水源的洗浴和洗车等行业,影响居民用水或违规用水的行为进行整改或查处,对拒不配合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限制水量和停止用水,以保障居民的正常用水。

  长春市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0431-85676098,8861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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