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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2013年提起公诉4048件5719人

来源:城市晚报 2013-12-20 09:40:45

  城市晚报讯  昨日下午,在长春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海胜作《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围绕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着力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惩治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395件582人。紧紧围绕涉农惠民、安全生产、医药采购、食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处案件185件282人,占立案人数的48.45%。

  同时,检察院还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3740件5048人,经审查已批准逮捕2661件349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146件7529人,经审查已提起公诉4048件5719人。对于严重刑事犯罪,提前介入侦查,做到快捕快诉,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共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274件(次),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时间分别缩短了1天和5天。

  在具体工作上,围绕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责,依法坚决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加注重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化解社会矛盾,着力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除此之外,还要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强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转变执法办案方式,提升一体化侦查和侦查信息化建设水平,继续保持对腐败犯罪的惩治力度。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同时,还要全力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改革。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以更严格的标准、更硬的措施监督自己,坚决防止检察权滥用,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记者  刘佳雪/报道 张景泽/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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