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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多项扶持政策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来源:城市晚报 2013-12-16 10:51:12

  城市晚报讯  为了突出发展民营经济,汪清县结合全县实际,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及时落实各项财税扶持政策,鼓励和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大发展。

  汪清县财政局制定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对招商引进、在外返乡创办和县内新办的民营企业,从投产或营业开始两年之内,可向县经济局、县商务局提出申请,符合规定的企业可以申请扶持政策,根据企业的性质、规模、已实现税收等情况得到一定的扶持资金。

  同时,汪清县政府部门免费开展针对创业者、小老板和企业家的专业培训;大学生、退役士兵等拟创业者还可以到符合其创业方向的企业进行为期一年的创业实习,县政府将按照县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助;对初级创业者,县政府可推荐优秀企业家受聘创业导师,自愿义务与创业者结对帮扶,传授创业经验,指导帮助创业。

  汪清县通过一系列举措,推动民营经济实现持续快速发展。到2012年年末,全县各类市场主体突破1万户,从业人员近6万人,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实现84.3亿元,上缴税金5.4亿元,占到全口径财政收入的66%。

  此外,汪清县还引导民营企业树立商标意识和品牌意识。

  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除省政府、州政府给予奖励外,县政府还将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吉林省名牌产品、吉林省著名商标的,除州政府奖励外,县政府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延边名牌产品、延边州知名商标的,除州政府给予奖励外,县政府给予3万元奖励;对新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县政府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预计到2017年年末,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值、上缴税金在2012年的基础上翻一番以上。

  (记者 刘晓宇 骆家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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