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学东) 近年来,舒兰市公安局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倡导“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彻底解决了民警素质不强、随意执法、不作为、滥作为的问题,全局整体执法水平明显提升。
执法质量明显提升。2009年以来,全局无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无执法过错,连续4年实现命案必破,综合破案率处于全地区领先位置,被省厅确定为报警回执试点单位,执法质量考评成绩连续4年被评为省优,2011年被评为全省执法示范单位,2012年被评为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以推行警务公开、文明服务为载体,增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透明度,防止民警执法暗箱操作,避免执法随意性。通过强力拉动整体素质、完善执法机制、强化监督体系建设,实现了刚性执法与人性执法相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工作目标,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和网上办案“舒兰模式”在全地区得到推广,出入境管理大队被评为国家级文明窗口,交警大队和3个派出所荣获地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坚持规范执法与源头治理刚性措施并进,涉警涉法信访案件大幅减少,案件总量呈逐年下降趋势,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连续4年政行风测评在全市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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