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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来源:长春日报 2013-11-19 11:44:28

  本报讯 (记者祝书琳)1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隋光伟宣读的关于《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草案)》《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及说明。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孙宁宣读的《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说明》,表决通过了《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相关议程进行了分组审议。分组审议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树国主持召开主任会议,认真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

  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拟提请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草案)》《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树国,副主任龙华、闻弘、杜剑,秘书长吴强及委员44人出席会议。副主任王宁主持全体会议。

  副市长肖万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德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海胜,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和专业代表小组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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