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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教育部对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进行部署

来源:吉林日报 2013-09-04 09:20:49

  本报讯近日,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对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进行部署。《通知》指出,各 级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加强分工和协作,将中小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检查、考评内容,每年要对当 地学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通知》强调,各中小学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寒(暑)假前,要安排 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课程,形成消防安全教育常态机制。要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分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小学重点开展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标志标 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逃生自救常识教育;初中、高中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灭火器材使用、火灾自救互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每学期要组织一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每学年开展一次参观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活动;每学年布置一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家 庭消防作业,制作家庭逃生路线图,填写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期间,要集中开展知识竞 答、作文大赛、消防运动会、主题展览、疏散演练等消防主题活动。

  针对中小学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通知》要求学校每月要至少刊播一次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同时,学校教室、行政办公楼、宿舍及图书馆、实验室、餐厅、礼堂等醒目位置,要设置应急疏散示意图、消防标识、宣传橱窗(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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