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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将建全民创业示范街

来源:城市晚报 2013-08-30 10:09:32

  城市晚报讯  “未来五年,长春市宽城区民营经济发展规模,实现翻一番。”昨日,长春市宽城区突出发展民营经济暨软环境建设工作大会召开。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五年之后,该区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力争达到1770亿元,年均增速23%。

  会上,宽城区副区长邹娜对《宽城区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营经济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行了说明。据介绍,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且符合产业政策、规划 和环保要求的项目,列为宽城区重点投资项目,实行部门“承办服务制”。承办部门协助办理相关审批等前期事宜,并全程服务。同时,引进投资额度大、科技含量 高、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在土地价格、税收返还及行政性收费等方面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给予特殊优惠。

  对于当年建成、当年投产或经 营的新项目,投资规模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奖励企业法人代表3万元、5万元、10万元。宽城经济开发区和长春装备制造产业 开发区内的企业新上技改或扩建项目,实际投入资金2000万元以上的,奖励企业法人代表3万元。企业有贷款的积极协调帮助争取贷款贴息。项目建设过程中属 于本级政府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减免或按下限执行。域外投资者到宽城区投资兴业,在本区域内帮助解决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问题。

  宽城区将扩大民营企业投资领域,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所有领域一律向民营企业开放,享有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平等的待遇。

  鼓励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方式下领办创办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批准,可以脱岗进行创业培训,培训期间保留原职务级别、 编制、人事关系和工资福利待遇。支持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成立小微企业,在企业注册登记时的名称使用、场地证明、前置审批、指导服务等方面提供 便利服务。还要建立全民创业示范街,对符合入驻条件的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行业除外)人员,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按 相关规定免征或减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并给予小额创业贷款扶持。(徐天博 记者 姜永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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