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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察厅对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下发通知

来源:吉林日报 2013-08-23 08:27:03

  本报8月22日讯(张世良记者何琳娣)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夺取抗洪抢险救灾的全面胜利,今天,省纪委监察厅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能,做好抗洪抢险救灾有关工作下发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要主动服务大局,切实增强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责任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抗洪救灾的严峻形势和做好抗洪救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抗洪救灾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和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最好实践课堂,作为践行“三个履职、三个监督”的重要考场,全力抓紧抓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服从党委、政府统一调度和指挥,坚持守土有责,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全力完成好自身承担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任务;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深入到抗洪抢险救灾的第一线,深入到灾情最重、危险最大、困难最多的地方,全力做好营救被困群众、重点部位防汛排险等工作,在完成急难险重的任务中,展现出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风貌。

  通知强调,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把省委、省政府抗洪抢险救灾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积极参与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令畅通。一要加强对省委、省政府关于抗洪抢险救灾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严禁发生不执行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总统一部署、不服从调度指挥的行为。二要加强抗洪抢险救灾责任制和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扎实有序高效进行,严禁发生抗洪抢险救灾期间擅离职守、脱岗离岗等行为。三要加强对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资金调拨、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严禁发生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和截留、挪用、私分等行为。四要加强水毁和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灾区群众吃住行、保温保暖等基本生活需求。规范灾后重建各类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防止和杜绝发生贪污、挤占、挪用和浪费等问题,确保公开透明和资金安全。省纪委监察厅将在适当时间,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抗洪抢险救灾各项政策措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要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查处抗洪抢险救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明党纪政纪,对各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发生组织不力、责任制不落实;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救灾物资资金监管不严,侵占、私分、截留、挪用等有关问题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构成严重违纪和应当问责的领导干部,可先采取停职或免职等组织措施,抓紧调查核实,严格追究责任,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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