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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吉林省半数县将推广公立医院改革

来源:城市晚报 2013-07-05 09:14:33

  城市晚报讯  昨日,第二届中国县市医院院长论坛在长春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400多名卫生厅厅长、医院院长参与论坛。在会上,中国医院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洪山介绍,预计到2015年年底,将在全国90%县级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机制。

  据省卫生厅医管处处长张天旭介绍,2012年,我省启动了农安、乾安、镇赉、延吉市4个县的试点工作,并且实行降低药品价格、改革新农合收费机制、实行分级责任制等改革,并且收到较好的效果。

  张天旭说,首先是降低药品价格,把试点县所有的药品实行零差率,全部让利于百姓,把原来医院由政府投资、医疗收入和药品收入的三个收入途径改成两个了,避免过度开药,造成患者的负担和患者的伤害。其次是新农合付费机制改革。我省对所有试点县的新农合付费实行按病种收费,一个病种有一个固定的费用,当超过这个费用,医院的医生就要往里边赔钱;如果少于这个费用,结余的部分可以用于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医务人员的报酬,这种做法彻底地纠正了过度医疗、开大处方的弊病。

  此外,我省试点医院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制,要求村一级、乡镇一级、县一级还有县外医疗机构等医疗单位,分别有自己责任范围之内的病种,采用差异的报销机制。“村级卫生所看30种疾病,乡镇卫生机构看60种,县级医疗机构看400多种。举个例子,同样是手术,在县医院做报80%,到省里医院做,那就只能报30%。”张天旭说,这种做法能让病人在不同的医院就医,控制了县外转诊率,将整体扭转大城市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针对我省下一步的医疗改革,张天旭说,省政府今年已经决定,要在全省的1/2县推广我省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做法。届时,所有试点医院将实行以“药品零利润、收支两条线”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使用全省药品招标采购的品种,达到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统一管理,取消药品加成;根据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各自有能力承担治疗的疾病种类,决定各种疾病在不同的医疗机构设置不同的报销比例;实行包干管理办法,实行新农合统筹资金预付制。

  (记者 高晶/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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