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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地税稽查局坚持稽查与服务相结合

来源:新文化报 2013-07-04 10:39:06

  本报讯(记者张伟伟)为了进一步提高稽查服务质量,优化税收服务职能。长春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更新稽查理念,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创新工作方法,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税务稽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首先,推行查前告知、查前约谈,实行“阳光稽查”。推行查前告知制度,是以稽查告知书形式将所要开展检查的时间、方式、检查的内容、要求等书面告知纳税人,让企业针对自身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在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前约谈企业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增强企业对即将开展的检查有所认识,对纳税人就有关税收政策疑问进行辅导,切实解决了纳税人因对税收政策不了解而造少缴税款的问题,从而赢得了企业的理解和配合。

  其次,建立查后回访制度,切实做好跟踪服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检查人员要将相关政策耐心地向纳税人进行解释,帮助被查企业分析存在的问题,避免今后再发生同类的错误;检查后定期对原检查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案件回访,听取被查对象对稽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检查人员执法执纪情况,帮助企业规范财务、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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