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财政局在突出发展民营经济讨论中,注重调整政策方向,制定五项措施,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一是设立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专项资金。针对新办小微企业和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安排补助资金和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鼓励发展特色主导产业集群和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促进国家专利技术实施和省级以上科研成果转化,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市场,实施首发上市奖励,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融资等,给予担保费用补助;
二是成立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基金公司,以参股方式,引导社会基金入股重组民营企业,采取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方式,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三是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特色科技型中小企业;
四是发挥市股权托管登记中心作用。托管民营企业采取股权抵押、质压贷款融资收取手续费给予资金补助;
五是建立全民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机制。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限额内贷款,实行财政按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定比贴息。(江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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