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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报告解读(3)

来源: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2015-02-12 09:43:06

  2014年,省检察院针对民事行政案件占全部诉讼案件90%以上的实际,提出“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作为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紧紧抓住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全面实施和新一轮司法改革稳步推进的有利时机,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推进年”活动,大力加强民事诉讼监督、着力强化行政诉讼监督、积极构建“大民行”检察工作格局。2014年1月,省检察院与省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席会议工作指导意见》,共推动全省各级检察院和法院召开联席会议49次。为确保工作落实,他们积极在法院设立“检察官工作室”。2014年7月29日,省检察院驻省高法的“检察官工作室”正式揭牌,截至目前,全省已有73家检察院在同级法院设立了“检察官工作室”,松原市检察院和抚松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工作室”还实现了与当地法院的信息联网,形成了无障碍沟通,拓宽了检察监督案件的来源渠道。2014年9月24日,杨克勤检察长在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得到了高度认同,并作出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决议》,这也是民诉法修改后,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个加强民行检察工作的专门决议。

  第五部分:积极主动深化检察改革,着力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

  原文:早在中央部署司改试点工作之前,我们就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长春市九台区检察院探索开展了以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整合内设机构、人员分类管理、强化监督制约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综合改革。接到中央和省委司改试点任务后,我们扎实开展基础调研,在4个基层院开展了先行试点,并以找出改革最大公约数为目标,先后20多次征求全省检察人员对改革方案的意见。

  关键词:“四位一体”综合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我省被确定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7个先行试点省份之一,为做好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吉林检察改革模式,省检察院确定长春市九台区检察院为试点单位,从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问题入手,突破局部孤立推进的改革模式,探索开展了以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整合内设机构、人员分类管理、强化监督制约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综合改革,这一创新做法是对检察机关的一次较为全面彻底的改革,合乎检察工作实际,也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检和省委领导的高度认可,经验被最高检转发。省检察院为进一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着力研究制定全省检察改革实施方案,以找出改革最大公约数为目标,先后20多次征求全省检察人员对改革方案的意见,省检察院主要领导亲自为全省检察干警进行宣讲,讲解检察改革的重大意义,统一大家思想认识,形成了检察改革的最大共识。日前,全省检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19个配套文件基本完成,省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组织了试点动员培训。下一步,省检察院将加大指导和督察力度,省市县三级院改革一体推进,同步启动、同步实施、同步总结。

  原文:开通吉检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在互联网上主动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终结性法律文书,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和受理律师预约申请,切实以公开倒逼公正。

  关键词:切实以公开倒逼公正

  深化检务公开是最高检2014年重点推进的检察改革任务之一,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的有效途径。我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的理念,确定了全面推进检务公开路线图。为确保检务公开顺畅无阻,他们在巩固传统媒体公开的同时,加强了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门户网站的“四位一体”新媒体建设,在此基础上,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两个渠道,向社会公开各项检察工作,做到法律文书网上晒、律师阅卷网上约、纪律作风网上评,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切。

  为深入推进此次检务公开工作,吉林省检察院先后建立七项工作机制:一是完善了以法律文书说理制度、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制度、新闻发布制度为支撑的阳光办案机制。二是健全了以民意收集转化机制、接受新闻媒体监督机制、代表委员评判检察工作机制、人民监督员监督制度为重点的履职监督机制。三是构建了网上检察、检察长接待日、检察开放日活动为一体的阳光便民机制。四是建立了检务公开审批机制,严格重要信息公开的审批管理。五是探索实现检务公开考评机制,逐步将检务公开工作纳入到整体检察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六是建立了检务公开督察机制,把检务公开列入督察重点范围,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督查。七是建立了检务公开惩戒机制,对不按照要求开展检务公开工作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对严重违反检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告知义务而影响诉讼参与人行使权利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过制度机制作用,确保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原文:扎实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完善信访导入司法和终结程序,在全省43个院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让群众在当地就能通过视频网络向上级反映情况。

  关键词:涉法涉诉信访改革

  2014年,省检察院扎实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并确定试点单位来带动改革。全省检察机关信访工作实现了“三升三降”,一是信访总量微升,但传统来信来访和进京访数量明显下降。二是激烈访、群体访数量明显下降,接访和处置能力明显上升。通过制定下发《全省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全面落实检务公开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打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绿色通道”。三是检察监督能力和效果明显提升,涉检信访积案和老户案件数量大幅下降。同时,“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接访平台也切实的发挥了作用,依托接访平台,省检察院坚持妥善处理首访事项,及时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扎实做好释法说理,做好源头稳控工作。长春市检察院控申处还建立了控告申诉QQ群,方便群众信访,实行了“面对面”接访,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原文:全面完成铁路检察管理体制改革。省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经中央编办批准正式成立,并从辽宁省检察院接收了铁路案件管辖权。

  关键词:铁路检察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中央和最高检统一部署,原隶属于铁路部门的铁路检察院一律移交给各省检察院。经过近两年的强力推进,铁路检察院移交工作取得了突破。2014年12月18日,辽宁、吉林铁路运输审判和检察业务移交座谈会上,辽、吉两省检、法四家对铁路运输审判和检察业务进行了移交。确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我省境内的长春、吉林、通化、白城、图们等五个铁路运输审判和检察业务,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移交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两省铁路运输审判和检察业务的移交,标志着两省铁路检察工作纳入国家司法体制改革,打通了最后一公里。

  第六部分:积极主动加强内外部监督,着力建设过硬队伍

  原文:开展人权司法建设年活动,对20个基层院的2000起案件进行严格的案件评查,查找和纠正违反程序、案件瑕疵问题5500余个。

  关键词:人权司法建设年活动

  2014年,省检察院开展了为期一年人权司法建设年活动,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监督,做到了不枉不纵。省检察院建立完善了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工作机制,积极建立审查起诉环节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拟相对不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等公诉环节“检务公开”的新方法、新机制,切实保障刑事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同时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检察,对保外就医的职务、金融、涉黑三类罪犯进行严格体检复查,切实解决以权钱赎身、久押不决问题。省检察院集中评查了20个基层院的2000件重点案件,召开三级院检察长专题会议进行了总结部署,整改了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了全省干警人权司法保障意识,有效推动了司法规范化建设。此外,省检察院积极将信访导入司法和终结程序,在全省43个院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化解了90%的涉检信访老户案件,实现群体访、进京访“双下降”。省检察院以实际的行动,守好保障人权的屏障,让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文: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有效解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问题。

  关键词: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

  2014年,我省被高检院、司法部确定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动各项改革工作实施。2014年12月12日,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对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作了安排部署,强调选任人民监督员要严把入口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告,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经过公开透明选任的人民监督员能够得到社会认可,能够发挥监督作用。这一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提高人民监督员制度公信力,加强对检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拓宽了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从根本上解决检察机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问题。

  原文:突出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把工作的重心从注重人财物“硬件”建设向加强素能、管理、规范“软件”建设转变,按期完成两年全员培训计划,持续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五年提升工程,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队伍执行力和软实力明显提升。

  关键词:加强检察文化建设

  2014年,省检察院十分重视检察文化建设,着力提升检察队伍软实力,成立了文联演讲协会和摄影协会,举办了“中国梦的检察力量”演讲比赛和“吉林检察印象”摄影展、《冤案何以发生》读书座谈会和新媒体时代公诉能力建设座谈会。同时制定下发了《检察文化建设要点》和《关于吉林省检察机关创建“文明行业”实施方案》,成功申报了中检文联组织的《检察文化理论研究文库》专项课题《检察职业形象研究》。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各类文化活动374次。如长春市检察院开展了“七个一塑魂工程”;松原市检察院报送的微电影《老刀的态度》在“全国检察机关首届微电影展播活动”评审中,荣获“最佳摄影效果提名奖”。

  原文:狠抓从严治检,坚持“抓领导、领导抓、抓监督”,制定落实“两个责任”25条实施意见,建立内部监督“一案双查”机制。

  关键词:落实“两个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省检察院坚持从严治检,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吉林省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部署要求,把落实“两个责任”摆上重要位置,召开专门会议,就如何落实“两个责任”进行周密部署。在省委开展的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省院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对省院班子测评优秀率达到98%。在刚刚结束的全省检察长会议上,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对全省检察机关提出明确要求,各级院要通过坚持“抓领导、领导抓、抓监督”,让责任落地生根,各级院一把手要担起第一责任,真正把任务抓在手中,同时各级院要在上半年配齐纪检组长,不断强化监督责任,坚决防止“灯下黑”的现象发生。(孙峰松 

  王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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