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长春新区在十一高兴华学校召开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部署会。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从5月3日正式启动,6月22日结束。2018年4月27日9:00后,家长可登陆长春新区政务网(网址:http://www.ccxq.gov.cn),公共服务-学区查询,点击相应的学段,选择派出所和小区相关信息,输入验证码进行查询。

  会上,长春新区招生负责同志对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进行了解读。2018年,长春新区将继续坚持划片入学、适龄入学、两个一致、联动审核和阳光招生、均衡分班六个原则。重点做好四项主要任务:一是做好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二是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推进优质民办教育资源共享。三是做好特殊群体招生工作。四是做好均衡分班和新生建籍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父母为第一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入读片区学校,要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应与其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

  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具有本市户籍或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可入读本市小学;凡具有本市户籍或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已经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任务的毕业生,可入读本市初中。

  不论本市户籍还是非本市户籍,不论上小学还是升初中,不论去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第一步都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居住证暂未办理下来的,可凭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参加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5月3日9:00-13日17:00,报名网址:长春市教育局官网,点击“长春市2018年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和要求,输入相关信息,确认后完成网上报名。

  具有本区户籍或本区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可于5月14日9:00-17:00或5月15日9:00-17:00,持户口本、房产证或本区有效居住证(在长春新区实际居住的九台、双阳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户口本、房证或租房合同、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等材料到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报名地点:(1)高新区:高新第一实验学校(光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咨询电话:小学部81962927;中学部81123701);(2)北湖区:长春市十一高中兴华学校(福源西街与应化南路交汇,咨询电话:15504408335)。

  (来源:长春新区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