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吉林省纪委监委积极开展“天网2021”行动,对重点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挂牌督办,延边州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统筹协调检察、公安等单位专业力量,通力合作。经过不懈努力,在逃23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王维春近日被抓捕归案。

  王维春,男,1975年6月出生,延边州敦化市林业局贮木场原出纳员。经查,1998年9月王维春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假手段,将本单位巨额公款取出后携款潜逃,其行为涉嫌贪污罪。1998年11月,延边州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延边州敦化市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继续对王维春开展追逃追赃工作,于2021年4月19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将其抓获。

  吉林省追逃办负责人表示,王维春成功抓捕归案是我省扎实开展追逃追赃工作的重要成果,体现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彰显了我省严格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工作要求和对职务犯罪在逃人员“不归案、不罢休”的鲜明态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取得追逃追赃工作全面胜利。

  (来源:廉洁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