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

  按照国家和吉林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为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各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吉林市各类市场主体(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在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防疫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恢复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

  二、强力促进社会消费。积极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多措并举释放消费潜力。鼓励重点商圈、各类商贸企业采取主题推介、满减优惠、限时折扣、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促销。落实政策举措,促进房地产、汽车、家具、家电等消费。

  三、鼓励商户延长营业时间。积极引导各类商贸、文化、餐饮、住宿等经营性消费场所,尽快恢复正常营业并适当延长经营时间。积极营造消费氛围,加快发展夜间经济。

  四、全面重振旅游市场。有序恢复开放各类景区、景点及游乐场所、游乐设施。面向省内积极组织开展“下一站—吉林市”和“周游家乡、月有主题”等旅游主题促销活动,鼓励生态游、健康游等户外旅游活动。

  五、大力发展民宿、农家乐和乡村游。推动民宿、农家乐恢复经营,开展大棚采摘等乡村游、体验游。采取优惠活动等方式,吸引人流客流。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开展消费扶贫。

  六、鼓励、引导和带动消费。倡导和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带头到市内商贸、餐饮单位及旅游景点、文化体育、生活服务等场所进行消费,带动群众消费信心,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尽快恢复市场秩序。

  七、分区分级做好来吉返吉人员管控。按照吉林省《关于分区分级做好来(返)吉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从境外和国内高风险区来吉返吉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对从中风险区来吉返吉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对从低风险区来吉返吉持健康证明或具有健康码(绿码)不发热人员不设任何限制,自由通行。

  八、推广实施精准化疫情防控措施。全面推广“人人有码,码上行动”健康信息码管理,积极引导群众在政务大厅、机关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医院、银行等公共场所主动出示“吉祥码”“健康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工作。做好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的宣传和解读,引导民众科学合理佩戴口罩、有效防控疫情。

  九、集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各类公共场所、城乡街路、社区村屯、垃圾场站等开展卫生整治和环境消杀,为各行业复产复工和城乡居民恢复正常生活创造良好环境。

  十、切实履行各级党委政府的属地防控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法人的主体责任,确保复产复工复市有序开展。各(县)区、开发区、相关单位部门可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工作。

  上述事项自即日起生效。

  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1日

  (来源:江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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