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安某酒后在延吉市医院住院处与保安发生争执,民警出警时,她不但不听劝阻,反而辱骂、脚踢民警,拒不配合民警工作。4月14日,安某因涉嫌袭警罪被延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该案是延吉市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设袭警罪以来的首起袭警案。目前,该案已进入提请批准逮捕阶段。

  据进学派出所民警朴泽龙介绍,4月13日21时50分,接到110转警,称一女子在延吉市医院闹事。他与另外3名民警出警赶到后发现,一名长发女子正与3名保安发生争执。该女子浑身散发浓重的酒味儿,身边还有一瓶白酒,不断大吼大叫,并用脏话骂人。朴泽龙告诉记者:“一看她的状态就是喝醉了,我们想跟她要身份证,通过相关信息联系她的家人。”但女子不但不出示证件,反而连他和其他人一起骂。

  保安告诉朴泽龙,他们发现该女子的时候,她正坐在导诊台后面喝酒、踢门、砸酒瓶,又自言自语骂个不停,于是过去想把她劝走。但女子不听劝,还和他们发生了争执。无奈之下,保安只好报警处理。朴泽龙了解情况后,继续与女子沟通,不料女子回身踢了朴泽龙一脚,随即被民警制伏。

  在传唤女子回派出所的路上,女子依旧不断辱骂民警。到了派出所,该女子拒不配合民警了解情况,甚至击打、挠了给她做信息采集的两名辅警的眼睛、脸部。

  4月1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相关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女子因涉嫌袭警罪被刑事拘留。

  (来源:延边晨报 记者:任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