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两套房屋间未使用实体墙予以间隔,长春一男子在买了一套房屋后,开始“鸠占鹊巢”,把那套房屋也当成自己的了!

  2014年8月,被执行人李某从申请执行人某公司处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37.3平方米的房屋。交付房屋时,李某发现该房屋与尚未出售的101号房(房屋建筑面积45.38平方米)毗邻,且两套房屋间未使用实体墙予以间隔,于是,李某自作主张将两套房屋共同使用。

  期间,申请执行人多次与李某沟通协调,提出了诸多解决方案,如:要求李某将物品搬离101号房,在两套房屋间砌筑实体墙;以低于市场价格将101号房出售给李某等,但均被李某拒绝。

  2019年10月,无计可施的申请执行人将李某诉至宽城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执行人李某按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备案房屋测绘面积返还多占用的101号房屋,申请执行人负担砌筑房屋间实体墙的费用,并保证李某购买的房屋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房屋时正常使用功能。判决后,因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李某依旧拒绝履行返还房屋的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经深入调查了解到,李某将两套房屋用于餐馆经营,法官多次做李某思想工作,告知履行返还房屋的义务并给予其合理的搬离期限,但李某始终态度蛮横,声称要申请再审并拒绝搬迁。在数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为捍卫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执行法官认真研判案情,决定采取强制腾迁措施。考虑到李某的房屋用途,屋内存在厨房刀具、大型煤气炉等不安全因素,法官制定了详尽周密的风险防控应急处突预案,并将行动人员分成若干职能小组以应对突发状况。

  10月21日上午8时30分,十余名执行干警及法警到达执行现场,法官再一次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应承担的后果,但李某依旧态度强硬,拒绝与法官交流,并堵住门口不让工作人员进入房屋。僵持之际,细心的法官观察,发现李某手中握着某种物品并试图退回屋内,于是,执行法官当机立断,迅速上前将其制服,一把其夺下手中藏匿的物品,原来是饭店卷帘门遥控钥匙,如发现不及时,一旦被执行人退回房屋并关闭卷帘门,就可能实施危险的抗拒执行行动,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

  为确保腾迁工作顺利进行,执行法官决定先将被执行人李某带回法院,其余人员现场监督申请执行人被占用房屋内的桌椅板凳、厨房器具等物品进行快速搬迁,工人开始迅速砌墙,仅用三小时,101号房屋内物品全部清理转移,实体墙也砌筑完毕。同时,被执行人李某经过法官一上午的心理疏导和耐心释法,也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会通过正常法律途径解决争议问题。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秦凤 来源:城市晚报 全媒体记者:吕闯/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