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记者从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按国家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长春市社保局已完成市本级51万企业退休人员2020年养老金调整工作。补发的1-7月份调整金额同8月份养老金已于7月31日发放至退休人员养老金工资折(卡)中。

  此次养老金调整主要包括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三个部分。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39元。

  挂钩调整:缴费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2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6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9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5.0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金额为2019年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数额的1%。

  倾斜调整:高龄倾斜,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工伤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数额不足72.5元的按72.5元执行。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参保人可搜索“长春社会保险”官方微信公众号、“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或登录“长春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或登录吉视传媒“CCSI长春社保”中“我的社保”查询,还可到长春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一楼自助服务一体机、绿园分局业务大厅自助服务一体机等其他自助服务一体机查询。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于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