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获悉,5月份长春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8%。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6%,非食品价格上涨0.6%;消费品价格上涨1.7%,服务价格下降0.5%。统计数据显示,5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下降0.2%。其中,食品价格下降1.3%,非食品价格上涨0.1%;消费品价格下降0.3%,服务价格持平。

  具体来看,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1.3%,影响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约0.33个百分点。食品中,蛋类价格上涨20.7%,影响CPI上涨约0.11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17.7%,影响CPI上涨约0.25个百分点;食用油价格上涨17.5%,影响CPI上涨约0.10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7.9%,影响CPI下降约0.29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27.7%,影响CPI下降约0.39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四涨三降。其中,交通通信、衣着、居住、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5.3%、0.9%、0.1%和0.1%。教育文化娱乐、其他用品及服务、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2.0%、1.4%和0.7%。

  同时,5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环比下降0.9%,影响CPI下降约0.23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价格下降10.8%,影响CPI下降约0.21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4.3%,影响CPI下降约0.15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10.7%,影响CPI下降约0.12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4.4%,影响CPI下降约0.13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7.8%,影响CPI上涨约0.12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5.0%,影响CPI上涨约0.03个百分点。

  (来源:长春晚报 记者:李德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