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促进我市重点流域水质改善,确保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春季清河行动工作要求和市局年度执法计划,结合长春市实际组织开展化冰期清河行动专项执法检查。 专项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采取交叉执法帮扶形式,重点关注污水处理厂、直排企业、纳管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及河道垃圾、畜禽粪便等。执法帮扶期间,共检查单位376家,发现207家单位存在问题共361件;巡查河道86处,发现48处点位存在问题共56件。

  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20家单位罚款146.5万元。

  (来源:长春晚报 记者:李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