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取消工会会员服务卡住院医疗补贴起付线,基本实现持卡住院会员医疗补贴全覆盖。

  自2014年起,长春市总工会为办理工会会员服务卡的在职职工免费提供三项补贴,分别是住院医疗补贴、非工伤意外伤害补贴、家庭财产火灾损失补贴。而且补贴政策不断向会员倾斜,经过5次调整,医疗补贴起付线已由最初的2000元下调为0元,“普惠”与“特惠”相结合,为会员提供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

  补贴政策都有哪些?

  1、在职职工住院医疗补贴

  (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办卡会员(在职职工),按照医保报销范围内自付费用的15%核算补贴金,依据吉林省医疗机构住院收费票据,该自付费用=现金支付总额+个人帐户支付-起付线-自理费用-自费费用。

  (2)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未参加任何社会医疗保险及医保关系在长春地区之外的会员以其住院总费用为基数,按22.5‰比例核算补贴金。

  (3)一个年度内,补贴没有次数限制,累计最高补贴6000元。

  2、在职职工非工伤意外伤害补贴

  因意外伤害造成残疾者,最高补贴5000元。因意外伤害造成身故者,补贴标准为20000元。

  3、在职职工家庭财产火灾损失补贴

  持卡会员在长春地区的、本人有产权的房产发生火灾,最高按损失金额的10%核算补贴,累计最高补贴10000元。

  医疗补贴如何领取?

  长春市总工会与省、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合作,采用工会会员服务卡信息与医保数据对接的方式,为患病持卡会员提供精准医疗保障待遇。

  持卡会员不用花一分钱,无需办理任何手续,不用跑一次,就可以享有这项补贴待遇。

  目前,医疗补贴每季度办理一次,补贴金通过指定银行直接发放到职工的工会会员服务卡中,并为受益职工发送一条补贴到账提醒短信。

  (来源:城市晚报 全媒体记者:王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