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20年12月15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免去:

  张兴桥的长春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二)

  免去:

  绳继萍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管莉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庭长职务;

  郭智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曹海波、丁红波、李雪松、郭建秋、刘彦吉、闫冬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张芳、毕学柱、周立新、韩会志、华子琳、郭鹏、李慧欣、黄晶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管莉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张巍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三)

  免去:

  赵丽华、林丽萍、刘景远、郭飚、吕晓慧、曹玉辉、张成元、邱扬、杜凡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柯建甬的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钱积秋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姜涛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高文为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孙季虹为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景远为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庭贵为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郭飚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邱扬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曹玉辉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