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延吉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具体部署,延吉市公安局全力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情报、法制、网安、图侦、巡警、交警、全市公安派出所、城建派出所成立打击非法小广告工作组。各部门协同作战、互相配合、追线寻根,不断将打击非法小广告工作推向深入。到目前为止,连续抓获各类非法小广告人员17人,其中3人已被行政拘留,7人再进一步调查中,6人移交执法局,警告1人。

  2020年6月23日10时许,进学派出所、巡警大队在联合巡查过程中,发现在延吉市进学街旧货市场附近10余栋居民楼外墙出现新张贴同一内容的售房广告,随后进学派出所将孟某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孟某某如实陈述了于2020年6月20日21时许,在延吉市进学街旧货市场南门附近10余栋居民楼外墙上,用胶水张贴59张售房广告的违法事实。经延吉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此次孟某某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1350元。违法行为人孟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2020年7月3日,延吉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其行政拘留七日。

  2020年6月30日,公园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在公园街出现多处新粘贴的违规售房广告,售房广告预留电话机主为某广告公司员工梁某某,民警立即将梁某某依法传唤至延吉市公安局公园派出所接受询问。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梁某某如实陈述了于2020年5月初至2020年6月末期间,分别在在延吉市公园街多处,用胶水粘贴的方式将45张出售房屋的A4纸广告违规粘贴。经延吉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确认梁某某的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元。违法行为人梁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2020年7月3日,延吉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梁某某行政拘留五日。

  2020年07月01日15时30分许,延吉市公安局公园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公园街万城院子东侧网线箱上,有人用胶水张贴的方式,张贴售房广告,广告预留电话为某广告公司李某某,民警立即将李某某传唤至延吉市公安局公园派出所。经过询问,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如实陈述了于2020年6月20日,分别在延吉市公园街多处,用胶水粘贴的方式将售房的A4纸广告违规粘贴,共计12张。经延吉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确认李某某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0 元,违法行为人李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2020年7月 5 日,延吉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梁某某行政拘留5日。

(来源:延吉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