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只成年野猪跑进珲春市哈达门乡明新村,吉林省珲春森林公安局民警和珲春动物保护协会工作人员将其放归自然。

  3月3日,珲春森林公安局河山派出所同森侦大队联合巡护过程中接到辖区群众求助称:一只成年野猪闯进自家院子里四处乱窜,请求民警帮助。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院内猪的毛色呈深褐色,头部较长吻部突出,四肢健壮,整体状况良好,民警判断其是国家三有动物——山猪俗称“野猪”,并立即联系了珲春动物保护协会。动保保护协会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民警同动保工作人员互相协作,将野猪麻醉,并把野猪带至国有林区深处,待其苏醒后,放归自然。

  当前,随着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加强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政策法规”“持续开展清山清套专项行动”三步走,使林区百姓守法意识不断增强,辖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境内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下一步,珲春森林公安局所将继续践行使命,强化担当,奋力维护辖区森林生态安全。

(来源:延边森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