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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7日9时许,正在全力投入国庆安保工作的安图森林公安局长兴派出所,接到安图县明月镇出租车司机张某报案称,他驾车送乘客到明月镇红星村返回途中,在长兴村水泥涵管厂附近,发现了一辆横倒在公路上的摩托车,车上还趴着一个人,疑似发生了交通事故。

  接警后,长兴派出所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同时将警情通报给正在长兴村巡检的该局交警大队民警。交警大队民警郑波、辅警孙凯强先行赶到现场后,一边进行勘查,一边唤起了躺倒在地的一名男子。

  在民警询问现场情况的过程中发现男子身上散发出了浓重的酒味,并一口咬定自己被一辆出租车撞了。然而经过民警在现场仔细勘查,现场及周边并没有车辆碰撞的遗留痕迹,现场情况与当事人描述不符。就在民警确认男子是否驾驶了摩托车时,男子情绪突然失控,高声质问民警自己被撞了管不管,拒不回答自己是否有酒后驾驶的行为。

  经民警反复询问,情绪激动的男子承认了自己驾驶摩托车的事实,但对执勤民警肆意辱骂,同时撕扯民警郑波的上身执勤服,最后竟然对辅警孙凯强实施了殴打。由于男子的行为已涉嫌酒驾、袭警及妨碍公务,民警依法将其强制带离。

  到达长兴派出所后,男子一直高声喧闹,民警依法将其约束至酒醒后再进行深入调查。经采血鉴定,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已高达225mg/100ml。

  民警在男子酒醒之后立即对其进行讯问。经查男子为安图县明月镇奉阳村杨某,1982年出生。事发当日,该人因个人感情问题喝了近1斤白酒,后驾驶摩托车摔倒在公路上。已处于醉酒状态的杨某认为是有车撞了自己,就把摩托车横在马路上开始拦截过路车辆。民警出警到达现场后杨某已无法自控,演出了一场辱骂袭击民(辅)警的大戏。醒酒后的杨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和妨害公务罪,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来源:延边森林公安局 李玉佐 邴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