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策部署和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要求,积极响应审判执行攻坚行动的号召,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建立庭内业务交流制度,将每周六定为庭内业务交流日,由主管副院长牵头,专门针对审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案件进行案例研讨交流。

  5月7日16时,在忙碌完一天的审判业务工作之后,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举行了第一场内部业务交流会,主要探讨交流的是涉房涉地重点疑难类型案件。通过此次交流学习,一方面,法官们拓宽了对涉房涉地案件的审理思路,在审判过程中紧密联系工作和生活实际,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业务交流会也为培养法官助理能力提供了渠道,增长见识,对提高整个审判团队的核心质效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会后,法官与法官助理们纷纷表示,此次业务交流会既增强了业务水准,又提供了互相交流的机会。下一步,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将进一步探索完善专业法官团队建设,深化业务交流学习,充分发挥专业化审判优势,助力审执攻坚行动,为提升审判质效贡献力量。

  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建立庭内业务交流制度,将每周六定为庭内业务交流日,是此次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为期两个月审判执行攻坚行动的一个缩影。为更好的推进行动,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确定,延边州两级法院及内设部门自行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案件探讨、学习交流等,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在每周一至周五16:00-18:00以及每周六进行,以此为工作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开庭审理、外出执行。

  (来源: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