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延边州农业农村局 延边州公安局关于印发《延边州禁养犬种目录(试行)》和《大型犬只禁养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住建局、城管局(大队)、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共同制定了《延边州禁养犬种目录(试行)》和《大型犬只禁养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延边州禁养犬种目录(试行)》

  2.《大型犬只禁养标准(试行)》

  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延边州农业农村局

  延边州公安局

  2021年2月23日

  《延边州禁养犬种目录(试行)》确定的犬只以及经公安机关和农业农村部门联合认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其它犬种属于禁止饲养犬只。

  附件2:

  大型犬只禁养标准(试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所称大型犬只是指犬只成年时身高(犬只四足站立时前足到肩部最高点的距离)在60厘米以上(不含本数)的犬只(军用犬、警用犬、导盲犬、扶助犬及动物园、科研机构等因特殊需要饲养的犬只,不受此限制)。

  超过《大型犬只禁养标准(试行)》的犬只属于禁止饲养犬只。

  (来源:延边州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