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延边州法院五名朝鲜族法官自发翻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汉语和朝鲜语对照版资料,与广大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司法工作者和翻译工作者、高校师生等见面了。这本内部资料,填补了延边州司法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朝文资料的空白,双语审判及其他相关工作提供了文化智力支持。

  近年来,延边地区的双语案件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汉朝双语审判工作面临新的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因此,依法规范开展双语审判,最大限度地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的司法关切和司法需求,成为延边州双语审判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但是,在审判实践中,由于缺少统一的朝文翻译资料,使得双语法官在适用司法解释时,会产生翻译表述的偏差甚至错误,导致当事人与法官之间不必要的误解和矛盾,影响了双语审判工作的规范性、权威性和严肃性,也影响了双语审判案件的质量和效果。特别是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正式施行以后,这种需求更加急迫。为切实改变这一现状,延边州中级法院执行局法官池哲龙、安图县法院院长金光锡、延吉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吴东俊等五人,本着对审判工作的无比热爱和献身事业的高尚情怀,面对困难,不等不靠,自发组织起来,承担起翻译编写汉朝对照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工作任务。翻译过程中,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尤其是近年来他们所在岗位的工作任务都异常繁重。为此,他们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查阅大量的资料,潜心开展紧张的翻译工作,从未因为翻译这些资料而耽误过工作。经过一年多的艰苦努力,他们终于完成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翻译、编辑、校对、印刷等各项工作。这本凝结着五位朝鲜族法官智慧和汗水的内部参考资料,成为延边司法历史上第一本由法官个人翻译的司法工具书,填补了朝汉双语审判中法律适用参考资料的空白。目前,鉴于防控新冠疫情的影响,他们已通过邮递途径,将数百本汉朝对照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参考资料,赠送给了全州两法院从事双语审判工作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还邮寄赠送给了延边地区的检察院、司法局、翻译局、律师协会、延边大学法学院等机关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高校师生等。

  这本汉朝对照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内部资料的面世,为审理双语案件法律适用提供了标准和依据,为规范开展双语审判提供了便利,必将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朝双语审判工作产生积极影响。针对下步工作,安图县法院院长金光锡表示,他们将结合工作需要,继续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其他司法解释的翻译工作,为促进延边地区双语审判工作顺利发展,为更好地促进延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贡献延边法院人的智慧和力量。

(来源: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