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出台,为延边州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提供了方向和遵循,也为激活农村沉睡资源划出了必须严守的底线。

  盘活农村宅基地资源,要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的底线。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项制度保障了农民最基本的居住需要,如果实行土地私有,不加限制地让工商资本大规模圈占土地,就会造成大批农民失地失业,产生严重社会问题。在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中,我们必须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依法依规适度地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盘活闲置宅基地。

  盘活农村宅基地资源,要坚守耕地红线不突破的底线。近年来,由于出国务工、老龄化严重等原因,导致我州不少地方出现“空心村”,土地资源严重闲置。因此,我们必须坚守耕地红线不突破的底线,使盘活农村宅基地资源工作与村落布点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匹配,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域旅游等工作有机结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村庄。

  盘活农村宅基地资源,要坚守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旨在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我们必须坚守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完善宅基地所有权实现方式,打造示范基地,进一步加强盘活管理工作,注重保护农民利益和工商资本合法权益, 实现村集体和农民增收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