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将至,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近日,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端午节粽子专项监督抽检,共对15家企业的48批次产品展开抽检,检查项目包括铅、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等含量,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粽子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是否齐全,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或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散装粽子有无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更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购买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及食用方法加工食用。散装粽子注意适量买入,最好现吃现买,避免粽子变质。生熟粽子要分开贮存,打开的粽子放在室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对于冷藏或冷冻过的粽子,在食用之前应加热至中心温度达75摄氏度及以上,吃剩的粽子不应重复加热,不要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

  如果遇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延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