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超)10月11日,省委第二巡视组专项巡视延边州扶贫领域工作情况反馈会在州政务中心召开。省委第二巡视组组长曹锐代表省委反馈巡视情况,省委巡视办副主任王岩就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省委常委、州委书记姜治莹作表态发言,州委副书记、州长金寿浩主持会议。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8日至9月26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延边州扶贫领域进行了专项巡视。工作中,巡视组坚持政治巡视,三级联动,精准发力,靶向监督;坚持边巡边查边改,尽快查处群众身边的基层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坚持点面结合,沉得下去,深入扶贫项目和贫困户,对八个县(市)进行全程扫描。巡视组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听取县(市)专题汇报、个别谈话、实地检查扶贫项目、入村走访贫困户、查阅文件资料、接受问题线索举报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延边州扶贫工作总体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

  曹锐指出,延边州委、州政府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呈现出平稳有序发展的良好态势。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教育扶贫“雨露计划”政策落实还不到位;项目合同收益率低于省里规定的考核收益标准;扶贫项目收益分配存在不平衡;项目投入抵押不到位和经营不善,带来资金、资产和收益风险;项目管理费使用不合规,存在违规违纪问题;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没能实现当年达产达效;扶贫项目选择不够精准,单一化和低端化现象比较明显;存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滞留问题;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同时,巡视中还了解到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和州、县(市)纪委处理。

  曹锐提出了五点整改意见。一要进一步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将其作为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要民生工作,确保扶贫工作不反复、可持续。二要注意结合延边州少数民族地区实际,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地区政治优势和资源优势,积极借鉴和吸收外省扶贫工作好方法、好经验,探索出一条适合少数民族地区脱贫发展的新路子。三要进一步缩短扶贫项目运作周期,建立相关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提升项目审批工作效率。四要不断提高扶贫项目收益率,研究精准扶贫项目,提高投入产出效益。五要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人员的查处力度,借助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量,形成高压态势,确保扶贫领域的资金安全。

  王岩传达了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在听取省委扶贫领域专项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就延边州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提出具体要求。王岩强调,脱贫攻坚工作是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政治任务,延边州各级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认识,深入查找原因,挖掘问题,并强化整改落实。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忠实履行整改责任。二要细化整改要求,真正做到真整实改。三要兑现政治承诺,切实保证整改效率。

  姜治莹在表态中指出,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既充分肯定我州近年来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效,为我们加了油、鼓了劲、增添了信心,又客观中肯地指出了我州在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符合延边实际,州委完全赞同、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全州上下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全力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要聚焦问题,立行立改,抓紧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强化督导检查,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务必在省委要求的时限内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落实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对本县市、本部门扶贫工作情况再进行一次全面查摆,深刻剖析问题深层次原因,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真正把整改过程变成促进工作、转变作风的过程。要全面正视我州在扶贫领域存在的差距,坚决贯彻脱贫攻坚战略思想和省委省政府要求部署,把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持续传导压力,严格落实责任,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为“决胜全面小康、共创美好延边”奠定坚实基础,以脱贫攻坚的新成效向省委和全州各族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省委第二巡视组及省委巡视办相关同志;州级各班子成员;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其他在职省管干部;近两年退休的州级领导干部;州委、州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州纪委副书记、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县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纪委书记;州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州委专项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