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相恒波)珲春市持续保持预防和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高压态势,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珲春市政府组织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联席会议,制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计划,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形成清欠工作和处理重大案件和极端案件的合力。持续加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力度,并在建筑领域的项目单位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卡”制度,由银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出台了《珲春市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配套建立了应急周转金500 万元,自2018 年起每年列入财政预算安排。建立了《珲春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经过排查走访,完成140 家用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其中A 级85家、B 级55 家、C 级0 家,将根据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情况,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实行分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