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耕地数量保护和质量建设,珲春市将通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做好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改善耕地生产综合条件等有利举措,为实现乡村振兴、建设美丽珲春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珲春市将通过综合整治耕地及其间的田坎、沟渠、道路、零星地物等,增加有效耕地数量,将耕地“聚零为整”,减少耕地的破碎化程度,提高耕地率,增加有效耕地数量。发挥土地整治对农业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在稳定和增加耕地面积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农用地内部的废旧园地、废弃林地、坑塘水面等可调整地类的整治,按照宜耕则耕的原则根据适宜性评价合理确定用途。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统筹和调整农用地整理潜力区中未利用地结构,将其中宜耕地进行开发,拓展耕地规模。

  按照“谁占用,谁剥离”的原则,认真开展建设占用耕作层表土剥离工作,切实保护好难以再生的耕作层土壤。结合“十三五”时期建设占用土地情况和土壤质量,科学编制表土剥离利用方案,将表土剥离和表土利用做好时间、空间衔接。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合理确定耕作层土壤剥离范围,保证剥离土壤的数量和质量;统筹安排耕作层土壤剥离、运输、储存、回覆等环节,确保耕作层土壤得到有效保护;制定剥离土壤的后期管理、用途意向和监督管理措施等,实现耕作层土壤剥离与利用紧密衔接,同步实施。同时,将耕作层土壤利用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复垦、宜耕未利用地开发等工程实施相结合,剥离的耕作层土壤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来源:珲春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