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珲春市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基础,以新农村建设为动力,以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幸福、和谐的农村美丽家园。

  去年,珲春市落实省级新农村建设重点村专项资金补助项目7个,涉及项目资金252万元,涉及3个村。其中,村集体投资2万元、地方财政投入5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00万元;累计召开镇(乡)、村(屯)级会议131次,121个行政村制定了村规民约,39个村完善了村规民约;共配备农村保洁运输车辆105辆,清理垃圾2.1万立方米,清理柴草垛696个、粪堆849个,拆除破旧建筑物368个、棚架204个,清边沟130080延长米、流域河流两侧垃圾846立方米、卫生死角834处,配备专兼职保洁人员143名,投入保洁经费172.7万元。创建省级美丽乡村1个、州级魅力乡村1个,创建美丽庭院600个、干净人家1600户。

  研究制定《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春季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方案》,成立了春季农村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建立保洁机制,完善村屯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形成了卫生整洁常态化机制;各乡镇站办所对指定分担区进行包保,构建环境卫生保洁新模式;各行政村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参与环境卫生保洁的积极性,有效提升了环境卫生整治的成效。同时,珲春市成立了农村环境整治督查组,每季度对全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联合督查,推进村屯环境整治工作进程。

  (来源:珲春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