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起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在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延边首次开庭审理的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

       被告人金某某等37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赌博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由延边州检察院提起公诉。延边州中级法院受理后高度重视,制定了详细的庭审工作预案,确保了庭审顺利进行。

       该案开庭审理历时七天,驻延部分省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群众等近200人旁听了庭审。因该案涉案人数多、涉及犯罪事实多、案情复杂,案件将择日宣判。

(来源: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