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吉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吉林省非遗保护工作实际,2020年2月24日-4月30日,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部署开展了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性传承人申报和推荐工作。2020年7月3-8日,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对全省各地及省直各相关单位申报和推荐的传承人人选进行了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提出了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

  (来源: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