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召开全市文化娱乐乱象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推进会,总结近阶段全市文化娱乐乱象集中整治百日行动进展情况,分析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乱象,深入推进集中整治百日行动,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会上,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秦岩传达《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领域乱象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长春市文化娱乐乱象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将继续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和“深挖根治”和“有伞打伞、无伞追责”的工作要求,通过开展文化娱乐乱象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出版印刷行业和文化娱乐行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关停取缔一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确保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文广旅部门共检查旅行社及服务网店、网吧、出版物经营单位、KTV娱乐场所、电玩城和动漫城、艺术品经营单位等各类场所1083家,占全部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单位)的37.6%。共对75家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占全部已检查文化旅游经营单位的6.9%。其中,对9家违法违规经营的旅行社、25家文化经营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41家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立案处罚,罚款6.5万元。收缴非法出版物2900本,抽样、封存、登记保存204本。40家文化娱乐场所在集中整治期间停业或退出市场,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文化和旅游市场运营环境进一步规范。

整治重点

  长春市文化娱乐乱象集中整治方面:

  依法打击整治校园周边书店、文具店、打字复印场所、游商地摊等销售盗版教辅材料及有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口袋书”、卡通画册等违禁出版物行为。依法打击整治机场、火车站、客运站销售政治性及含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内容出版物的行为。

  依法打击整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依法打击网吧经营含有禁止性内容游戏的行为,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的 “黑网吧”。

  依法打击整治电玩城、动漫城设置未经文化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非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经营行为。

  依法打击整治艺术品经营单位未办理备案手续,经营含有禁止内容艺术品,隐瞒相关信息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

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领域乱象整治方面:

  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领域乱象整治方面:

  集中开展社会治安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配合公安等部门重点整治查处歌舞厅、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和星级酒店卖淫嫖娼、淫秽色情表演、地下赌场、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问题,重新复查所涉文化娱乐场所的相关证照,对涉嫌违法经营的场所做好相关行政处罚、纳入黑名单管理及吊销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

  集中开展文化娱乐乱象集中整治行动。一是校园周边书店、文具店、打字复印场所、游商地摊等销售盗版教辅材料及有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口袋书”、卡通画册等违禁出版物行为;机场、火车站、客运站销售政治性及含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内容出版物的行为。二是中小学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网吧经营含有禁止性内容游戏的行为,市内无证经营的“黑网吧”。三是电玩城、动漫城设置未经文化部门批准的机型、机种;非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经营行为。四是艺术品经营部门未办理备案手续,经营含有禁止内容艺术品,隐瞒相关信息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

  集中开展旅行社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整治行动。一是整治旅行社、旅行社分社及其服务网点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企业登记事项与实际情况不符问题;二是整治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重点查处“强迫消费、欺客宰客、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三是整治旅行社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以及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经营资质的单位、个人操作行为;四是整治不按照要求签订电子合同,行程中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以及降低接待标准,减少景点及擅自更改行程行为;五是加强网络旅游广告发布的监管力度,整治虚假广告宣传行为;六是整治旅行社安排无证导游(领队)带团和导游私自兜售物品等行为;七是整治旅行社在出境行程中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八是整治旅行社收取旅游者出境游保证金的违规行为。

整治时间及步骤

  整治时间及步骤:

  集中检查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中旬)。对市内重点涉及400余家出版物经营单位、300余家网吧、30余家电玩城、30余家艺术品经营公司、225家旅行社、旅行社分社及628家服务网点、37家星级饭店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情况,准确掌握各单位经营状况,落实汇总行业乱象相关线索,建立问题清单。

  集中治理阶段(5月中旬至6月末)。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非法出版物的销售、印刷、编制等生产流通渠道的重点线索追根溯源,深挖彻查。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等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检查,严厉打击强迫消费、欺客宰客、虚假宣传、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等行为突出问题。对艺术品经营部门未办理备案手续,经营含有禁止内容艺术品,隐瞒相关信息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

  检查验收和建立长效机制阶段(7月份)。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通过强化日常巡查监管责任,健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机制,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力量的监管作用,形成部门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堵塞各类行业隐患漏洞。并在百日行动期间,成立11个工作小组,对各县(市)的乱象整治百日行动做好督促指导工作。

(来源: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