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和远方走在了一起。在文旅融合方面,未来五年,吉林省重点推进业态融合、产品融合、市场融合、服务融合、交流融合、人才融合,依托文化资源打造旅游产品,提升旅游品位,切实做到以文塑旅,以旅彰文。

  一、促进业态融合,拓展文旅发展新空间

  实施“文旅+”战略,推动文化旅游与农业、工业、商业、康养、体育、教育等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文化旅游新业态,拓展文化旅游发展新领域。深入挖掘吉林农业资源优势,支持发展富有农业文化创意含量的特色文旅项目;加强特色工业遗产、工业历史遗存等保护利用,塑造和培育吉林特色工业文化旅游;鼓励打造一批城市旅游文化商业综合体,建设都市文旅商贸集聚区和特色街区;加快文旅产业和体育产业融合,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举办(承办)各类体育赛事,大力普及群众性体育活动,着力打造一批特色体育精品赛事活动,培育一批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基地和品牌;立足吉林省优良的生态环境资源和医药产业优势,重点建设一批康养旅游项目,推动创建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加强与吉林省内外中小学校和高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开发集文化体验、科技创新、革命传统教育与红色旅游、知识普及于一体的新型研学旅游产品,建设人文历史、生态保护、爱国主义教育等研学旅游示范基地。

  二、促进产品融合,丰富文旅供给新内容

  以文化创意为引领,以满足游客新体验需求为导向,从供给和需求两侧发力,开发文旅融合新项目、新活动,构建形成文旅融合新场景、新情景和新意境,打造高品位文旅融合产品。

  提升景区景点文化品位。鼓励将吉林省优秀传统文化符号和现代文化元素融入旅游服务设施、旅游场景、旅游民宿和旅游活动的打造,鼓励旅游景区开发特色文化剧目、旅游演艺节目并常态化演出。鼓励吉林省工艺美术品企业在旅游景区建设展示场所、DIY空间和购物区,延长、拓宽旅游景区产业链。支持在景区内建设主题酒吧、特色文化夜市、购物空间等现代文化消费场所,推动景区原生文化与特色文化、时尚文化的融合发展。

  丰富旅游商品文化内涵。支持开发具有吉林特色文化符号的旅游商品。支持打造“礼遇吉林”主题旅游商品一条街、“礼遇吉林”旅游商品品牌广场,支持举办“礼遇吉林”主题文旅消费活动,扩大“礼遇吉林”旅游商品IP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带动全省旅游商品文化内涵升级。

  打造旅游目的地文化形象。深挖吉菜文化、特色民族餐饮,支持建设反映当地生态和文化特色的餐饮机构、主题酒店、文化客栈和旅游民宿。鼓励各地建设融入吉林特色文化符号的公共服务设施和旅游标识系统。

  支持打造公共文化新场景。鼓励文化馆、博物馆等各类公共文化资源进行旅游场景打造,拓展旅游功能。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中小型、主题型、特色类、定制类旅游演艺产品,合理规划建设旅游演艺集聚区。鼓励有条件的文化产业园区、文化街区、特色文化产业基地、特色文化产业乡(镇)村,拓展旅游功能。

  三、促进市场融合,释放文旅消费新潜力

  坚持扩大内需,国际国内循环相互促进,把文化和旅游消费同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加快形成强大的消费市场,实现入吉游客、过夜游客旅游购物娱乐消费持续增长。

  提升文化旅游消费环境。优化消费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助力消费升级,鼓励依法依规对传统演出场所和博物馆进行设施改造提升,合理配套餐饮区、观众休息区、文创产品展示售卖区、书店等,营造更优质的消费环境。引导文化娱乐场所、景区景点等广泛应用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优化旅游交通服务,科学规划线路、站点设置,提供智能化出行信息服务。

  完善文化旅游惠民措施。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举办数字文旅消费体验等活动。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发放文化和旅游消费券,并给予特惠商户折扣、消费分期等用户权益。鼓励把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依托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等打造群众身边的文化消费网点。

  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建设一批具备吃住行游购娱功能、具有地方特色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提升“这有山”等文旅夜经济地标,升级文旅夜经济商圈,培育夜间文旅生活圈,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夜间餐饮、购物、演艺等服务。丰富夜间文化演出市场,鼓励各级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在旅游旺季适当延长开放时间。鼓励开展景区夜游、雪场夜滑服务,推动完善夜间照明等设施,健全相关安全措施,开发夜间游览路线和项目。

  建设文旅消费试点示范城市。总结推广长春、吉林、通化等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试点城市工作经验,按照国家工作部署要求,继续推动示范城市和试点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重点打造一批区域性消费城市,培育一批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和特色消费小镇,改造提升一批步行街、商业综合体和文旅消费集聚区。

  四、促进服务融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坚持让公众和游客更加满意的导向,不断完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构建高品质、人性化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提升公共文旅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管用”并重,进一步推动完善吉林省、市、县、行政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大力推动吉林省有六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大剧院)、市(州)有三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县(市)有两馆(文化馆、图书馆)的建设目标,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为广大基层群众搭建活动平台和载体。培育和扶持村级独立综合性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完善旅游集散中心体系,构建由一、二、三级集散中心组成的旅游集散体系。以环线高速公路和高铁线为依托,优化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点的旅游咨询、信息查询等配套服务功能,为游客提供方便、快捷的旅游集散服务,在3A级以上景区、重点旅游区、重要乡镇旅游点等建设旅游综合咨询服务中心。

  加强配套设施保障体系。统筹全省旅游交通网络建设,加快建设以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为核心的“一主多辅”机场群,围绕旅游产品优化航空网络,开辟长春机场与旅客吞吐量1000万人次以上机场间的空中快线,加密和优化长白山至重点客源地航线,搭建长春和长白山之间“长长飞”旅游中转航空巴士航线,启动开通长春—法兰克福航线,支持支线机场构建区域航空运输网络。加强区域内主要城市和重点城镇互联互通,加强干线公路至景区旅游公路交通建设,开拓旅游专线与旅游公交。到2025年,持续实现4A级以上景区二级以上公路全覆盖。以哈大、珲乌“大十字轴”为支撑,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快捷高效的“蝴蝶型”快速铁路网。提升自驾车服务体系,督促各地在节假日加强高速公路和景区道路交通管理,增加公共交通运力,及时发布景区拥堵预警信息;完善全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沿途旅游交通标识牌;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公路沿途特色村镇、加油站等,建设自驾车旅游型服务区;发展旅游汽车租赁产业,提供电子预约租车、送车上门、异地还车、汽车救援等服务。建设生态绿道和慢行系统,以旅游城市为依托,建设以滨河休闲、城市商业、文化体验、康体健身、社区服务等为主题的城市休闲绿道;鼓励以景区、城镇、乡村等为单位,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旅游慢行绿道系统;明确休息驿站、饮水、充电、急救、咨询等设施建设和服务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整体规划建设自驾车绿道、自行车绿道、轮滑绿道、水上绿道、步行绿道等慢行绿道体系和雪地穿越旅游廊道,形成吉林生态绿道网络,串联绿色慢生活。

  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文化设施提升工程:完善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加快吉林省“三馆”建设,完善吉林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公共文化体系。

  基层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盘活已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存量,建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新载体。加快数字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室、村史室等设施建设,实现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

  “一主多辅”机场群建设工程:重点推进长白山机场改扩建工程、通化三源浦机场改扩建工程、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加快延吉机场迁建工程前期工作。持续加大过夜运力投放,加快第二基地引进速度,重点与东方航空、长龙航空、青岛航空等航空公司合作,进一步推动落实与长龙航空、青岛航空战略合作协议。

  路网建设支撑工程:依托敦白铁路、沈白高铁、长白铁路提速工程,以东南部快速客运环线(长春-四平-通化-白山-敦化-长春)和西北电气化环线(长春-白城-四平-长春)为两翼,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快捷高效的“蝴蝶型”铁路网格局。

  集散中心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长春、吉林、松原、白城4个一级集散中心,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延吉、双辽、前郭、大安、镇赉、通榆10个二级旅游集散中心和县城城关镇、特色小镇、重点旅游景区、度假区三级旅游集散中心。

  交通设施提升工程:在主要旅游风景道、通景公路、乡村旅游公路设置观景台、停车点、自驾游驿站和营地,规划建设景区停车场、内部交通、便民设施、标识标牌等硬件设施。

  五、促进交流融合,提升文旅传播影响力

  打造文旅形象品牌。实施品牌聚能计划,深入挖掘和传承长白山文化、冰雪文化、生态文化、工业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等文化底蕴,联动四季,畅游吉林,树立吉林新形象。结合吉林省内各地旅游资源特色,健全完善地方品牌体系。

  加强精准宣传推介。强化主流渠道推广,组建全省文化旅游融媒体平台;加强与铁路、民航等部门合作,实现文旅宣传进机场、进车站;拓展宣传渠道,延伸营销空间,在国内外主要客源地设立文化和旅游推广中心、营销中心,推广文化产品和旅游精品线路。扩大新媒体营销,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手段和新技术,利用央视频、腾讯视频、优酷等视频平台和抖音、快手等短视频、直播平台,通过微视频、网络直播、网红博主、影视植入、旅游攻略等方式,宣传展示吉林旅游品牌和优秀文艺作品,整体推进新媒体形象推广工程。

  推进内外交流合作。加强多领域省际合作,以东北振兴等国家战略为主要依托,建设旅游协作区,推进与辽黑等省区旅游合作,共同规划开发冰雪旅游和东北沿边避暑休闲旅游带;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协同合作,实现市场互享、客源互换、政策互惠、效益互利;加强与浙江、天津等地对口合作交流,推动建立文化和旅游合作长效机制,加快开通一批旅游直通车,推进省市间文化和旅游互动。深化多层次国际交流,争取利用驻外旅游办、中国文化中心等机构,促进吉林海外旅游合作营销推广,加大品牌、产品和跨境精品旅游线路的推广力度;加强与国际知名旅行商合作,搭建合作推广平台;积极参与文化和旅游部及我国驻外使领馆举办的春节、国庆等重点文化交流品牌和中国文化周、中国文化年、中国文化节等活动,深化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引导推动全省适合对外拓展业务的文化和旅游企业,适时参与国际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招商引资,有针对性包装文化和旅游项目,积极吸引国际知名旅游企业落户吉林,力争合作发展有新突破。

  六、促进人才融合,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推动高层次人才培育引进。加强吉林省文化和旅游人才引进,推动吉林省及各市(州)、县(市、区)引进一批行业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加强吉林省文化和旅游领军人才培养,主要培养文化和旅游产业规划、宣传营销、传统技艺,以及高级导游、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的领军人才与后备人才。加强文化和旅游专业人才培养,培养一批文化和旅游领域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和文化旅游产品生产领域的高技能人才,一批文化艺术、文物博物、非遗传承等领域领军人才与后备人才。

  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以各类人才引进与培养为引领,推动各市(州)、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加强文化产品开发、乡村旅游、外语导游、红色文化导游、冰雪旅游、康养旅游等人才开发培育力度。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好基层文化工作人员。继续实施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计划,以专职文化队伍、业余文化骨干、文化志愿者为重点,完善基层文化队伍培训体系,统筹推进分级分类分层培训。加强文化和旅游技能人才培养,引导高等院校根据基层需求设置专业和课程,打造一支素质高、有活力的吉林文旅队伍。

  健全文旅人才发展平台。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对引进的文化和旅游高层次人才,按规定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进一步完善吉林省舞台艺术“桃李梅”奖评奖机制,选拔一批优秀文旅人才。大力加强高校文化和旅游相关专业建设,推动与东北师范大学、吉林艺术学院等高校深化艺术人才合作培养。

  健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文旅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适当提高文物博物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建立夫余、高句丽、渤海研究专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机制。贯彻落实《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文旅政法发〔2019〕13号),加强意识形态管理、行业管理、队伍管理,建立健全与文化和旅游强省相适应的教育体系和培训机制,重点统筹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研究规划、非遗传承、工艺美术、导游服务和乡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艺术人才培养工程:加强文艺队伍建设和对各级各类文艺院团管理扶持,打造德艺双馨艺术人才队伍。加大文艺人才培养力度,组织开展“名家传艺”省直艺术表演团体人才培养计划、优秀中青年演员(演奏员)展演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民营院团的引导和扶持,让文艺院团和人才队伍逐步壮大和强健起来。

  文博人才培育工程:加大对文博领域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的培养力度,引进具有日语、韩语、俄语语言优势的考古专业人才。支持鼓励吉林省内高校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开设考古学、博物馆学等专业,为基层文博单位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旅游人才培养工程:聚焦文化和旅游规划、冰雪经济研究、宣传营销、传统技艺,乡村旅游经营管理以及高级导游、公共文化服务等重点,遴选、培养一批旅游领军人才与后备人才。

  乡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培训工程:县级以上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以及乡镇(街道)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专兼职人员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来源: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