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延边州纪委监委对4起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延边州科学技术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姜兴延利用职权为其父亲受聘企业在承揽工程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2016年12月至2018年3月,姜兴延任敦化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权向相关部门打招呼,帮助其父担任法律顾问的珲春市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揽水利监理工程。姜兴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姜兴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延边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副局长金虎彬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问题。2008年至2009年11月,金虎彬任珲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影响向相关部门打招呼,为其亲属办理采砂许可提供帮助;利用其主管城乡建设的职务便利,要求管理服务企业帮助转让亲属经营的采砂场。金虎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被调整退休待遇。

  延吉市应急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钢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问题。2016年12月至2021年,刘钢任延吉市征收局、延吉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任职单位采购办公用品事项介绍给其亲属经营的公司。刘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刘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安图县商务局综合科原科长赵佳利用职务影响力为亲属承揽工程问题。2017年3月,赵佳利用职务影响,帮助其亲属借用安图县某建筑有限公司施工资质,承揽安图县物流仓储分拣中心锅炉房改造工程。赵佳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问题,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有的直接为亲属经营的企业谋取利益,有的对亲属承揽工程提供帮助。这些违纪违法行为,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党员干部职务行为廉洁性,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全州党员干部要从以上通报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要加强党性修养,切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坚决守住“底线”,做到遵纪守法、公私分明、秉公用权。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既要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的违纪行为,还要深挖案件背后隐藏的深层“利益链”,形成有力震慑,持续强化“不敢”的氛围,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延边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延边州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