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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边州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胜利闭幕

  田锦尘主持并讲话

  会议选举张太范为延边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洪庆为延边州人民政府州长;

  选举了延边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选举了延边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选举了延边州监察委员会主任、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延边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通过了各项决议、决定

  务实笃行谋发展,履职尽责勇担当。1月14日下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延吉胜利闭幕。

  闭幕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田锦尘主持。

  大会应到代表318名,实到代表299名,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田锦尘、张太范、王静慧、韩长发、林松、刘岩智、南成根在主席台前排就座,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延边州委副书记、代州长洪庆,延边州政协主席康芳,延边州委常委,延边州政府副州长,延边州政协副主席,延边军分区负责同志,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

  吉林省委第九督导组副组长、省委巡视办副主任万桂双及督导组同志到会指导。

  会议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张太范为延边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静慧、韩长发、林松、刘岩智为延边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洪庆为延边州人民政府州长,苏景华、段于建、尹朝晖、张吉锋、苏庆良、文金哲、郑权为延边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选举裴庆镇为延边州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朴永刚为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曹宝为延边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选举南成根为延边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选举出36名延边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延边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的决议、关于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的决议、关于延边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以及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人参产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的决定、关于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法律援助条例》的决定。

  在代表们热烈的掌声中,新当选的延边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延边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延边州人民政府州长、副州长;延边州监察委员会主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到主席台前与代表见面,并进行宪法宣誓(延边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将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另行宣誓)。

  田锦尘在闭幕讲话中指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持良好会风,广泛凝聚共识,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这是一次团结民主、风清气正的大会,是一次凝聚共识、提振信心的大会,是一次继往开来、砥砺奋进的大会,必将极大地激励和动员全州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勠力前行,奋力开创延边更加幸福美好的明天。

  田锦尘指出,新当选的同志要始终秉承历届班子积累的宝贵经验和精神财富,坚持把忠诚作为第一追求,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忠实拥护者、“两个维护”的示范引领者;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不断强化责任意识,自觉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新担当、实现新突破、展现新作为;坚持把民生作为第一目标,不断增强公仆意识,自觉在服务群众的实践中锤炼优良作风;坚持把法治作为第一信仰,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坚持把廉洁作为第一准则,不断增强规矩意识,自觉用规矩标尺衡量自己的言行,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田锦尘强调,新时代需要新担当,新征程要有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吉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延边而努力奋斗。

  完成各项议程后,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闭幕。

  (来源:延边日报 记者:高云 金由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