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边州公安局侦破一起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成品油案,带破非法经营案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涉案金额总计200余万元,彻底摧毁了以黄某某为首的生产销售伪劣汽油犯罪团伙,有力地维护了延边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优化良好的营商环境。

  今年7月初,延边州公安局环侦支队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延吉市内向不特定人员非法销售散装汽油。延边警方立即责成环侦支队抽调延吉、图们等县(市)公安局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专案攻坚工作。

  专案组根据案件线索,全力开展摸排工作。经过十余个昼夜的缜密侦查,详细掌握了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王某、王某某、陈某某等人非法生产销售伪劣汽油的犯罪事实。

  经查,2019年9月至2021年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伙同王某、王某某,3人各出资7万元作为合伙本金,在没有任何购买、运输、储存、销售汽油资质的情况下,先后8次从山东、辽宁等地购进240余吨车用汽油。他们在延吉市朝阳川镇购买大容量的储油罐,地埋在延吉市郊区某山上的果树林,还在网上购买发电机、加油机、油桶等工具用于储存和销售。并自行将汽油和从吉林市等地购买的甲醇勾兑后充当95号汽油,储存在事先地埋的储油罐中,通过油泵将大罐里的汽油分装在25升汽油桶中,在夜间向外销售。该团伙雇佣陈某某,用面包车向延吉市一些用油客户进行销售。购买此油的用户,多则几十桶,少则几桶,私自存放在居民区的车库或出租房内,再次倒卖或自用。

  7月30日,抓捕时机成熟,专案组集中收网,在延吉市分别将王某、王某某、陈某某等抓获。8月2日,主要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迫于压力,从北京返回延吉主动投案。4人对2019年9月以来,从山东、辽宁等地多次购买汽油并在延吉私自存储、销售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该犯罪团伙的上下级汽油经销人员李某某、邢某某、季某某、刘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已另案处理。

  截至目前,该案查扣伪劣汽油23.06吨、汽油桶199个、运油汽车1辆、储油罐1个、发电机2台、加油机1台,捣毁汽油储存窝点4个,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在此,警方也提醒广大车主朋友们,请到正规加油站加油,切勿贪图便宜,选择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伪劣成品油。若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涉嫌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成品油线索的,请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来源:城市晚报 全媒体记者: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