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脱贫攻坚工作启动以来,延边州立足州情,积极探索,创新出了一批行之有效的脱贫经验做法,其中,部分优秀经验做法在全省、全国推广。

  延边州在全国创新设立驻村干部党委模式,搭建服务、管理、协调、考评“四位一体”综合平台,通过组织引领、党员带动、干部攻关、人才服务、考评保障,打好抓党建促脱贫“组合拳”。2018年,延边州首创地安图县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创新奖。

  在全省率先打造“党委抓统筹、政府抓具体、组织抓督考”的领导工作构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在全省率先创建脱贫攻坚大督查巡查工作机制,对全州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的督导检查。出台《延边州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围绕组织领导、政策执行等五个方面问题从严问责。

  延边州创新制定并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全州各级驻村帮扶部门利用单位结余资金开展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积极创造条件,有效解决州直各级帮扶单位脱贫攻坚资金投入问题。创新出台《关于在全州建立“一张网”兜底扶贫保障机制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实施意见》,把女60岁、男65岁以上深度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体系,目前,共惠及贫困人口2.9万人。

  制定《延边州产业扶贫项目收益分配暂行办法补充调整意见》,鼓励支持设立创业就业奖补资金和返贫防贫保障基金,有效解决了收益分配不均衡、差异化比例过大的难题,确保涉贫村贫困人口获得稳定收益。创新出台《关于鼓励扶持新型带贫经营实施主体若干优惠政策的指导意见》,极大地激发了各类带贫经营主体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新出台《关于规范建档立卡贫困老人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指导意见》,为解决贫困老人养老问题提供了坚实保障。创新制定《延边州东西部扶贫协作援建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出台《延边州东西部扶贫协作援建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确保援建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安全、带贫益贫、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相继出台《全州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实施方案(2018-2020)》等文件,实施农村电商扶贫示范创建工程,创建“大德敦化”等区域品牌。全州7个县市获批“国家级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占全省三分之一;6个县市纳入“省级县域电商试点县”;9个镇、51个村获得省级电商示范镇、示范村,2个省级电商示范基地,4个省级电商“双创”示范园区,14个省级电商示范企业;创建州本级“十大电商企业”“三大电商扶贫示范村”。和龙市位列2018年阿里巴巴“兴农扶贫工程”全国十个样板县之一,是东北唯一获选城市。全州已建成村、镇电商服务站(点)1200余个,覆盖全州249个贫困村,贫困村覆盖率81.9%。

  延边州通过孵化创业、引凤还巢、双培共育三种主要模式,采取精心选育、能力培育等推进措施,实现了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一改变”“两融合”“四注重”“五提升”目标。据统计,目前,全州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1275人,每个致富带头人平均带动贫困户3户及以上增收脱贫。在去年举行的全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业务工作培训班上,延边州的经验做法作为典型案例进行教学。

  创新“按劳分类”模式,明确贫困人口增收途径。对有劳户,主要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支持其自力更生、创业脱贫;对弱劳户,主要通过因人设岗等方式,支持其自我劳动,就业脱贫;对无劳户,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脱贫的,主要通过“保底收益+利润分红”的方式,支持其坐享分成,兜底脱贫。创新“基础金+奖补资金”收益分配模式,在每名贫困人口至少发放500元“基础金”的基础上,参考贫困户其实际参与村内事务、自主发展产业情况,对其进行奖励激励,推动形成“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扶贫收益分配体系。

  建立“9882”扶贫产品认定工作机制,规范产品认定。制定印发《关于建立扶贫产品溯源体系的通知》,开展扶贫产品溯源工作。建立“企业+银行+消费者”“网络平台+企业+消费者”消费扶贫模式。积极对接知名网络购销平台,搭建长期销售渠道,建立甬延消费扶贫馆、京东延边扶贫馆等10个延边扶贫产品地方馆。与宁波市签订《东西部消费扶贫合作协议》,出台《延边州东西部消费扶贫协作扶持资金操作细则》《延边朝鲜族自治州2020年东西部消费扶贫协作扶持工作方案》,支持企业以消费扶贫协作为契机,积极开拓浙江消费市场。

  此外,延边州还代表全省连续两年承办了全国脱贫攻坚综合业务培训班、全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培训班、全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业务工作培训班,开创了延边扶贫事业先河。

  (来源:吉林日报 记者:张伟国 马春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