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延边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十六次会议和吉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审议有关改革事项,听取有关情况报告,研究部署改革任务。吉林省委常委、延边州委书记、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田锦尘主持会议并讲话。延边州委副书记、州长、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金寿浩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延边州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试行)》。会议指出,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联系,定期会商研判,加快建立权威高效、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确保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切实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

  会议审议通过了《延边州关于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综合评价的意见》。会议强调,新的社会阶层是推动延边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要突出评价主体和对象、内容和标准、原则和程序,把更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进一步引导他们在各条战线、各个行业建功立业。

  会议审议通过了《延边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会议指出,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对于打通应急管理工作“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联动机制,提升基层对各类灾害的早期识别能力、预报预警水平和应急实战能力,真正实现从发现隐患到整改完成的闭环管理。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一张网”兜底扶贫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延边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和《进一步深化全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落实方案》。

  田锦尘指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的重要历史时期,也是我国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和重要转折的关键时期。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跟进落实好中央、吉林省委改革规划与部署,持续推出一批重大改革事项,为延边“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突出抓好特色改革与集成改革,紧扣目标任务,把握时间节点,坚持用改革思维破解瓶颈、用创新办法解决难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压实责任,全力推进,高质量完成年度改革工作目标任务。

  延边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成员,延边州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延边日报 记者:高云/文 尹贤均/图)